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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23 12:14:12 打印 字号: | |

 

 

 

 

 

 

 

2022年度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办理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办理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

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执行局、政治部等20个部门,内设职能部门10个、派出法庭4个、巡回法庭6个。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科尔沁区分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聚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于职守、甘于奉献、苦干实干,为科尔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坚实的司法保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1171件,审执结20467件,结案率96.67%。法官人均结案363.82件。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主要指标保持全市前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976.7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88.26万元,增长59.90%,变动原因:(1)、年中向科区财政局申请了项目经费和公用经费;(2)、年中追加了国家赔偿款;(3)、年中追加了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6.35万元,增长1.74%。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7,976.7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7,477.5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850.28万元,增长12.83%,变动原因:本年向科区财政局申请了项目经费和公用经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年初结转和结余499.2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713.94万元,减少58.85%,变动原因:我单位上年支付进度较快,相比与前年减少了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总计7,976.7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6,858.7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82.44万元,减少6.57%,变动原因:2021年养老保险汇算清缴,导致2021年养老保险支出大量增加,2022年人员经费支出趋于平稳,因此2022年人员经费支出相比2021年有所减少。

2.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年末结转和结余1,118.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1)、科区财政拨付的项目经费;(2)、在职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单位部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18.78万元,增长123.95%,变动原因:因为单位审判大楼的部分工程尚未竣工决算,科区财政局拨入的项目经费未完全支付完成,部分在职干警养老保险尚未缴纳完成,预计2023年初进行缴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7,477.54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13.56万元,占75.07%;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1,863.98万元,占24.93%。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6,858.75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3,501.09万元,占51.05%;

本年项目支出3,357.67万元,占48.95%;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891.7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03.25万元,增长18.11%,变动原因:(一)、单位新考录和调入人员;(二)、是年中追加了国家赔偿款;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11.48万元,减少9.40%,变动原因:2021年养老保险汇算清缴,导致2021年养老保险支出大量增加,2022年人员经费收入、支出趋于平稳,因此2022年人员经费收入、支出相比2021年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554.85万元。与年初预算4,988.50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5%。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5,031.4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61.27万元。其中:

1.法院行政运行。年初预算  2309.13  万元,支出决算 2490.7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7.8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单位新考录和调入人员。

2. 法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2161.02万元,支出决算254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7.5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1)2022年发放了聘用人员2021年的绩效工资;(2)2022年支付了以前年度的货物质保金;(3)年中追加了国家赔偿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52.2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56.5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208.86   万元,支出决算10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1.4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部分在职干警养老保险尚未缴纳完成,预计2023年初进行缴纳。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有部分在编干警退休及调转,职业年金做实发生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98.0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6.76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96.25万元,支出决算10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6.38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单位新考录和调入人员需要缴纳行政单位医疗。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 55.00 万元,支出决算9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73.8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单位新考录和调入人员需要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73.1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4.92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158.23  万元,支出决算17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43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单位新考录和调入人员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014.1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04.34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752.03万元、津贴补贴1143.26万元、奖金185.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7.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2.3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5.63万元、住房公积金173.15万元。

(二)公用经费409.84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15.95万元、水费20.61万元、电费55.73万元、取暖费87.00万元、物业管理费30.7万元、维修(护)费30.52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被装购置费0.19、工会经费27.79万元、福利费30.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0.1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2,540.67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2,11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4.78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279.34万元、物业管理费61.8万元、差旅费79.75万元、维修(护)费126.45万元、租赁费13.56万元、被装购置费81.13万元、劳务费997.05万元、委托业务费92.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万元。

(二)资本性支出396.9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8.7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84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05.39万元。

(三)其他支出25.32万元国家赔偿费用支出25.32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84.70万元,支出决算82.20万元,完成预算的97.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2.00万元,支出决算8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2.70万元,支出决算0.20万元,完成预算的7.41%。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我单位积极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2.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00万元,占99.76%;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占0.2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9.54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未购置车辆,而上年购置1台执法执勤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0万元,接待2批次,20人次,开支内容:扎赉特旗人民法院、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来我院调研发生的吃饭费用。;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44万元,减少92.41%,变动原因:上年有高校实习学生来我单位实习,发生了吃饭费用,发生费用较多。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个,实施项目 11  个,完成项目 11  个,项目支出总金额3,357.67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332.15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2,450.54万元,本年其他资金800.0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09.84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80万元,增长0.69%,变动原因:单位案件量有所增加,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9.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6.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78.66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6.2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100.00 %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11  个,共涉及资金2,54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上年结转办案(业务)经费国家赔偿经费项目  4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528.31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00万元。其中,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上年结转办案(业务)经费国家赔偿经费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基本都达到设定的预期目标,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单位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  4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 0 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  4  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全年预算数为1259.54万元,执行数为1259.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受理案件数量完成21171件,审结案件数量完成20467件,电梯正常运行率95%,采购完成率95%,出差人员补助发放时间60日,资金到位及时率95%,办案业务费全年执行金额1259.54万元,单个案件所需办案业务费594.94万元,提升业务能力加强精神建设成果优,提高工作效率成果优,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成果优,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办案业务费全年执行金额大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不够深入,导致年中的时候追加了资金,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准确、科学。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力求把绩效目标设置规范、科学、合理。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00分。全年预算数为241.49万元,执行数为241.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受理案件数量完成21171件,审结案件数量完成20467件,装备验收合格率95%,政府采购率95%,出差人员补助发放时间60日,资金到位及时率95%,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5%,业务装备经费全年执行金额241.49万元,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95%,提高工作效率成果优,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成果优,干警满意度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业务装备经费全年执行金额大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不够深入,导致年中的时候追加了资金,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准确、科学。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力求把绩效目标设置规范、科学、合理。

3.上年结转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96万元,执行数为1.96万元,完成预算的98.4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受理案件数量完成21171件,审结案件数量完成20467件,电梯正常运行率95%,采购完成率95%,出差人员补助发放时间60日,资金到位及时率95%,上年结转办案业务费全年执行金额1.96万元,单个案件所需办案业务费1.04万元,提升业务能力加强精神建设成果优,提高工作效率成果优,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成果优,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4.国家赔偿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5.32万元,执行数为25.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国家赔偿项目数量1个,受理案件数量完成21171件,审结案件数量完成20467件,赔偿标准合规率95%,赔偿完成率100%,资金到位及时率95%,赔偿完成时间120天,赔偿标准25.32万元,单个案件所需国家赔偿经费25.32万元,提高工作效率成果优,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成果优,当事人满意度满意度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166.00

1259.54

1259.54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166.00

1259.54

1259.54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1.96

1.96

——

100.0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并持续推进,努力完成2022年审判既定目标,提高基层法院调解社会矛盾和维持社会稳定能力。


确保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并持续推进,完成了审判既定目标,提高基层法院调解社会矛盾和维持社会稳定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理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7000

21171

7.5

7.5


审结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4000

20467

 

7.5

7.5


质量指标

电梯正常运行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7.5

7.5


采购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7.5

7.5


时效指标

出差人员补助发放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60

60

5

5


资金到位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5

5


成本指标

办案业务费全年执行金额

反向

小于等于

1166

1561.87

万元

5

1


单个案件所需办案业务费

反向

小于等于

685.88

594.94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业务能力,加强精神建设

定性


优良中差

10

10


提高工作效率

定性


优良中差

10

10


可持续影响

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定性


优良中差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


总分

100

96.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00

241.49

241.49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0.00

241.49

241.49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并持续推进,努力完成2022年审判既定目标,提高基层法院调解社会矛盾和维持社会稳定能力。

确保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并持续推进,完成了审判既定目标,提高基层法院调解社会矛盾和维持社会稳定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理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7000

21171

7.5

7.5


审结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4000

20467

7.5

7.5


质量指标

装备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7.5

7.5


采购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7.5

7.5


时效指标

出差人员补助发放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60

60

5

5


资金到位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5

5


成本指标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正向

大于等于

5

5

%

5

5


业务装备经费全年执行金额

反向

小于等于

20

248.93

万元

5

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


社会效益

提高工作效率

定性


优良中差

10

10


可持续影响

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定性


优良中差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


总分

100

96.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上年结转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96

1.96

1.96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96

1.96

1.96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并持续推进,努力完成2022年审判既定目标,提高基层法院调解社会矛盾和维持社会稳定能力。

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并持续推进,完成了审判既定目标,提高基层法院调解社会矛盾和维持社会稳定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理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7000

21171

7.5

7.5


审结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4000

20467

7.5

7.5


质量指标

电梯正常运行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7.5

7.5


采购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7.5

7.5


时效指标

出差人员补助发放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60

60

5

5


资金到位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5

5


成本指标

上年结转办案业务费全年执行金额

反向

小于等于

1.96

1.96

万元

5

5


单个案件所需上年结转办案业务费

反向

小于等于

1.15

1.04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业务能力,加强精神建设

定性


优良中差

10

10


提高工作效率

定性


优良中差

10

10


可持续影响

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定性


优良中差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


总分

100

10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国家赔偿经费

主管部门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5.32

25.32

25.32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5.32

25.32

25.32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国家赔偿相关的支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国家赔偿项目数量

反向

小于等于

2

1

5

5


受理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7000

21171

5

5


审结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4000

20467

5

5


质量指标

赔偿标准合规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5

%

7.5

7.5


赔偿完成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5

7.5


时效指标

资金到位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5

5


赔偿完成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180

120

5

5


成本指标

赔偿标准

反向

小于等于

25.32

25.32

万元

5

5


单个案件所需国家赔偿经费

正向

等于

25.32

25.32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高工作效率

定性


优良中差

15

15


可持续影响

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定性


优良中差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当事人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


总分

100

100.0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办案(业务)经费用于法院审判、执行等业务开展的支出。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确保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并持续推进,努力完成2022年审判既定目标,提高基层法院调解社会矛盾和维持社会稳定能力。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2022年,我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刻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入贯彻区政府工作部署,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方法创新,确保廉洁司法、公正司法、能动司法、民生司法,为保障人民生活安定,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获得感,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绩效自评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单位履行职能任务的成本,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率:一是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二是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项目支出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中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我单位2022年受理各类案件21171件,审(执)结20467件,结案率97.24%;其中刑事收案750件,结案729件,结案率97.20%;民商事收案12700件,结案12445件,结案率97.99%;行政收案15件,结案15件,结案率100%;其他收案29件,结案29件,结案率100%;执行收案7677件,结案7249件,执结率94.42%。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在使用项目经费时,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制度,所有开支都经过经办人员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全程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使用项目资金时,严格按照《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开支范围进行支出,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过程中全部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无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

(四)后续工作计划。

今后,我单位将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审核制度、内控制度和资金使用台账制度,确保专项资金合理、科学地使用。防微杜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专项资金管理的严肃性,强化干警遵规守纪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高度负责地履行工作职责,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专项资金是开展专项工作的“生命线”、“高压线”的观念,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专项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细化绩效指标,让指标内容更全面,指标赋值更合理,整体更具参考价值;将绩效评价作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申报、监控、自评等系列程序,通过自评得分对项目决策提供科学有效的信息,切实提升决策能力。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佳玉        联系电话:0475-8805013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公开报告

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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