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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期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上半年诉源治理工作会议暨无讼社区(村屯)创建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08-03 09:49:49 打印 字号: | |

为增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理念,发挥司法在多元解纷机制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更多纠纷诉前化解、源头化解,创建通辽市科尔沁区“无讼社区(村屯)”。

近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上半年诉源治理工作会议暨无讼社区(村屯)创建工作推进会,科尔沁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海民,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孙维江,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胡红梅出席并讲话。

会上,立案庭庭长、各基层法庭庭长分别总结、汇报了上半年诉源治理、诉前调解、无讼社区(嘎查)工作完成情况,两名特邀调解员代表16名调解员汇报了调解工作感受,并就调解方法和调解工作技巧进行了经验交流。

科尔沁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海民强调,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认真落实《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与中共科尔沁区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开展关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度机制,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职责,充分发挥调解、公证、仲裁等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在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就地化解。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无讼社区(嘎查村)创建,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

审委会专职委员胡红梅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的审执质效考核指标等相关文件,对科区法院全面提升审执质效涉及的结案率、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以及如何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进行了安排部署。

 审委会专职委员孙维江就下半年诉源治理、无讼社区(村屯)创建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社会治理的大局出发,严格落实上级党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大格局,将各类矛盾防范化解在源头,使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院工作的引领作用,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深入践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要求,深化诉源治理,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作用,多方引入社会力量,提升多元解纷能力,全心全意做好诉前调解工作,促进社会治理向少讼无讼转变;三是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与群众联系密切的“桥头堡”“排头兵”的优势,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履职尽责,全力开展“无讼社区(村屯)”创建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深化诉源治理、创建“无讼社区”,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此次会议对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民生、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平安科区、法治科区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责任编辑:科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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