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前行 不忘初心
——记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刑事一庭副庭长王野
王野,女,1978年9月出生,蒙古族,大学本科,法学学士。2004年4月参加工作,200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考入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法院,先后在立案庭、研究室、审管办、刑事庭、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工作。历任科员、研究室副主任、法官助理、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刑事庭副庭长。几年来,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899余件、刑事案件616余件。2018年1月至今,审结民事案件156件,刑事案件受理261件,审结245件。2012年2月王野同志被中共科尔沁区委、政府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3月,被科区法院评为2017年度办案能手,2017年2月王野获得科区法院2016年度先进个人。
多年来的工作经历,既拓展了她的业务类型,也开阔了办案思路。让她既了解诉讼的程序也熟知案件的实体审判,在主持研究室工作并担任审委会秘书的工作经历,让她掌握了扎实的理论基础,为其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奠定了基础。每到一个岗位她都能如新生一般,以谦卑好学之心,向资深法官请教,同时通知各种渠道加强自身学习。对接触到的每一个新类型案件,她都尽可能查阅所有可能查问的资料,并与庭里的同事讨论。正是这种谨慎和认真的工作态度,让她几度把拟重判或判决有罪的案件,改成了轻判和让检察机关撤回起诉。但她从未为此骄傲,反而对身边人的说,这样的经历,让她更加感觉到自己工作的神圣,使其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之心,正是因为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公平审判的初心,使其在判决下达之前的最后时刻,应要查找资料和请教前辈。
王野在社会上有着良好的口碑,人们在感动中理解、尊重、信任她。审理民事案件时,面对当事人的不解和指责,她耐心的听取他们的想法,以一个普通人的同理心,理解并尊重当事人的心情,以法律为依据,情法并用的化解当事人心中的不满,而不是僵硬的适用法律,努力的使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都能放弃怨恨,真正做到化解矛盾。她被称为最温和的刑事法官,她以女性和一个母亲特有的温情,尊重被告人的人权, 适时的予被告人以法庭教育,真正的希望他们能在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后,回归社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她说,我的法槌不仅仅是为惩恶,我相信人之初性本善,我真的希望犯罪的人能认识到无论你曾做错过什么,世界仍有一扇门为你打开。
作为一名法官,王野牢记司法为民宗旨,认真履行着人民法官的职责。几年来的审判工作,逐步培养了她做为一名法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责任感,她在审判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同时保持着一颗公正、善良之心。